加拿大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 起开始对电子烟产品征收 联邦消费税,并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扩展到部分省份加入的 联邦-省级联合税收制度。该税收适用于 所有电子烟油(无论是否含尼古丁),包括 一次性电子烟、可填充烟弹 和 大瓶烟油。
征税产品:
不适用产品: